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关于左飞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金复〔2023〕29号
交通银行:
你行《关于审核左飞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2023〕17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左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左飞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2023年8月18日(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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