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关于柳春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银保监复〔2022〕17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柳春生任职资格的请示》(冀中银保险报〔2022〕2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柳春生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柳春生应在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在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者,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事项注销。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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