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改(核)〔2021〕199号
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B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实科司报〔2021〕139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2019规自[海]条整字0001号)、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关于中关村翠湖科技园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函〔2019〕370号)、《关于中关村翠湖科技园A2、B、G、G3、R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继续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批复》(京规自函〔2020〕233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实施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B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9〕26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1月21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B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9〕264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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