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10-11 22:07:27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水利学校之一。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21个,专任教师580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和具备高级职称教师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秉承“勤奋、求是、创新、笃行”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一线,面向实践,面向应用”的办学宗旨,明确了“根植沧州、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独特的水利电力办学特色,为河北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0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初始学历为本科并获学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8.报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专任教师岗(022)、心理咨询教师岗(023)、专职辅导员岗(024、025、026、027)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renshi.hbwe.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8:00-2021年10月19日17:0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国外学习成绩单),将全部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专任教师01岗(001))命名后一并发至各岗位对应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同时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电子报名信息,电子版报名信息须与电子邮箱报名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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